深圳公积金是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管理的一项计划,旨在为缴纳公积金的职工提供住房公积金贷款、公积金帐户管理、缴存及提取等服务。
可以在深圳缴纳公积金的职工,是否可以利用深圳公积金购买东莞的房屋并贷款呢?
可以。
根据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条例第三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根据职工的实际购房需要,按照住房公积金规定向职工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以支持职工购买自住住房。”
在此条例的规定下,深圳公积金可以支持职工购买东莞的自住住房,同时也可以贷款购买二手房,只要符合规定条件并通过审批即可。
但需要注意的是,东莞市的公积金贷款政策可能与深圳不同,因此需要根据东莞的具体规定来确认是否可以使用深圳公积金贷款购买东莞的二手房。
综上所述,深圳公积金可以用于东莞二手房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