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贷款是指借款人以自己或者配偶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中的余额作为抵押向金融机构借款购买房屋的方式。公积金贷款既有购房贷款,又有房屋维修贷款,是符合政策的纯利率优惠贷款产品。
但是,居住在外省的人员能否在东莞贷款公积金呢?根据规定,居住在东莞以外的其他省市的职工可以办理公积金贷款,但需满足以下条件:
职工名下存在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缴存账户,并已缴存满6个月;
职工名下有该房产的产权证/不动产权证明;
职工名下个人信用记录良好,不存在逾期、欠费等不良信用记录;
职工有合法稳定的就业收入并具有清偿借款本息的能力;
职工和其配偶在东莞及其他地区的PPP项目已经购置(或购置后5周年)不动产的首次公积金贷款单价不在4万元/m2以上的限额范围内。
以上条件满足后,即可办理外省居民在东莞公积金贷款。需要注意的是,不同地区的公积金贷款政策略有不同,同时,也需根据个人情况进行选择,谨慎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