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公积金在东莞购房是允许贷款的,不过具体贷款额度会受到相关规定的制约。
按照东莞市住房公积金办理方案,申请地在深圳的职工在东莞购房可以使用深圳市公积金的余额缴存部分,而贷款比例是住房公积金可贷金额和房款的比例,最高不超过评估价格的70%。
具体而言,根据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与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间关于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的合作备忘录,深圳公积金在东莞购房的贷款比例如下:
最高可贷款90万,贷款比例不高于评估价的70%;
最高可贷款70万,贷款比例不高于评估价的50%。
需要特别注意的是,以上贷款额度与比例均有可能会受到具体的情况影响,需要通过相关部门进行咨询和申请。
此外,根据东莞市政府颁布的《关于完善我市购房契税优惠政策的通知》,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在购房时还可以享受一定的税费优惠。
综上所述,深圳公积金在东莞买房的贷款额度和比例受到一定制约,但对于首套房购买者而言,还是有不小的优惠和帮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