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公积金个人贷款是以公积金账户余额为基础,由购房人向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贷款,由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经办的一种贷款。根据不同的情况,上海市的公积金个人贷款条件也有所不同。
1.购房人条件购房人必须是具有购房资格和还款能力的家庭,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购房人个人公积金缴存余额在当地管理中心累计缴存满6个月及以上,最近12个月内无逾期记录,并提供近12个月公积金账户流水,其中每月的缴存金额不低于应缴存额50%。
3.贷款金额和期限条件购房人可根据其个人公积金账户余额和所购房屋的贷款总额,选择不同的贷款额度和贷款期限。目前上海市的公积金贷款通常最高额度为500万元,最长贷款期限为30年。
4.还款条件购房人必须按照约定还款计划按时还款,逾期不超过30天,每日按未还款额的万分之五计罚息。
5.其他条件购房人对所购房屋必须具有产权,同时须办理相关法律手续并取得产权证书。
总的来说,如果购房者符合上海公积金个人贷款条件,在取得贷款资格后,可以在自身条件允许情况下先自行施工,按合同约定的时间付款,还款期限也可以选择1-30年,不仅避免了租房的不稳定性,同时也避免了住房的还贷压力,是一种购房常见的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