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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公寓能否申请公积金贷款_东莞公寓申请公积金贷款的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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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东莞市购买正规商品房的居民,可申请公积金贷款。申请公积金贷款需要进行一系列的审批程序,力求保障贷款款项的安全性和合法性,同时也对申请人进行严格的审核,以保障公积金制度的公正性和合法性。

首先,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已经在公积金管理机构建立了公积金帐户;

本人及其随行人员在东莞市在职职工或长期居民;

购买的房屋已取得产权证书或已领取预售合同并提供政府有关部门颁发的房地产开发企业的预售许可证号;

符合任一种居住方式(申请人自住、将房屋出租或父母子女自住等)的条件;

本人信誉良好、未被行政或刑事处罚。

有关公积金贷款申请的流程如下:

取得意向购房者向开发企业提交转移申请的那张《购房意向书》

自行或委托银行筹办住房按揭贷款通过后,向所在公司所在街道、镇或乡村委员会众房屋管理所选择筹办银行的贷款档案并填写《住房公积金联合贷款合同书》;

资料审核后,经公积金中心批准,拟办理贷款手续的申请人持贷款申请资料办理担保手续,同时到场签订《住房公积金按揭贷款合同书》与相关文件,申请公积金贷款;

拟申请住宅公积金贷款的职工,须在选房后1个月内到所在单位办理公积金转移手续,或直接到住房公积金中心办理公积金转移;

从银行借款后,申请人需要缴纳贷款手续费,因不同银行及贷款额度不同而有所差异,并需要每月按时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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