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住房公积金委员会规定,东莞市职工可根据自身公积金缴存情况及贷款用途,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在东莞市住房公积金贷款中,根据职工在公积金账户中的缴存额度进行计算,其标准为10倍公积金,即职工公积金缴存满3年的,可申请贷款10倍公积金,上限额度为120万元人民币。
2.贷款额度计算方法公积金贷款额度=剩余个人公积金账户余额×贷款额度比例。
东莞市职工名下公积金缴存余额在4万元时,按照10倍的标准计算,可以申请40万元的贷款额度。
①贷款额度不能大于公积金余额或上限120万元,以最低值为准;
②贷款期限不得超过25年,还款方式为等额本息还款法。
3.申请贷款条件申请公积金贷款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①常住东莞市,并在东莞市缴纳住房公积金满一年以上;
②名下无房产;
③月还款不超过总收入的50%。
4.贷款需注意的细节问题申请贷款时还需要考虑一些具体的问题:
①公积金账户中应有余额,可以按要求提前存入一定额度;
②贷款期限内,还需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
③贷款时需要提供房产的相关资料,需要注意集齐所需材料;
④在贷款过程中,需按时还款,否则会产生逾期利息。
5.结语总之,在东莞市,名下有4万元公积金缴存的职工,最高可以贷到40万的公积金贷款额度。但是,在贷款之前,需慎重考虑自身情况,细心准备贷款所需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