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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公积金贷款买房条件是什么_东莞市公积金贷款买房必须满足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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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公积金贷款买房条件

申请人必须具有东莞市户籍或在东莞市连续缴存公积金满12个月,并已自愿申请加入东莞市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

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的月缴存额须不低于申请购房总价的6%。

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的房屋公证购房价款须不超过50万元。但申请人或其共同申请人所购房屋商铺为必须购买而超过50万元时,按照最高70%的贷款比例或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的缴纳的单月缴存额不低于申请人或其共同申请人申请的个人公积金贷款月还款额或达到偿还能力时借款总额不能超过现有个人账户的余额之和,以较小者为准。

申请人必须与卖主签订买卖合同,并与卖主提供《商品房买卖合同》;卖主为亲戚、同事或邻居的,还需要提供相关关系证明材料。

申请人已婚,须由本人与配偶共同申请。其中一方已还清公积金个人贷款或信用贷款,并符合购房条件时,可以由另一方再次申请;已申请购房贷款的另一方,必须无房产登记在名下,且本人户籍或从本人成婚之日起未在社会上拥有任何本人名下的房产。

申请人或其共同申请人自某日起计算最近12个月内累计未办理退休、退职、死亡、异地落户等的带薪休假(病事假除外)不超过90天。

东莞市公积金贷款买房的优势

东莞市公积金贷款买房有以下主要优势:

公积金贷款利率相对较低,且还款期限较长。

公积金贷款可以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如首期支付利息部分可以申报个人所得税抵扣。

公积金贷款还可以根据还款情况获得还款信用积分,提高个人信用评级。

公积金贷款购房还可以享受楼盘和政府的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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