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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中院审理民间借贷要点_附详细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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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中院审理民间借贷的要点是什么?

深圳中院审理民间借贷有哪些要点?

深圳中院审理民间借贷要点

深圳中院审理民间借贷是指民间个人或团体之间进行的非法集资、投资、放贷等活动,如今已成为社会上一个严重的问题。为了能够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深圳中院在审理中对民间借贷问题提出了以下要点:

借贷监管

深圳中院认为,非法集资、投资、放贷等借贷活动的发生,是因为监管手段不力所致。因此,深圳中院将借贷监管作为一个重要的方向,将通过建立完善的监管机制和强化监管措施来防止非法集资、投资、放贷等行为的发生。

诉讼期限

深圳中院规定,在民间借贷纠纷中,当事人提起诉讼的期限应在合同约定的还款期限到期之日起不超过一年。若在一年内提起诉讼,则可以得到法院的支持和保护。

利率上限

深圳中院规定,在民间借贷中,年利率不得超过24%。如该纠纷的利息超过24%,则该部分应自始借出之日起无任何利息。

合同规定

深圳中院规定,在民间借贷活动中,当事人必须签订书面的借款合同。该合同应当详细规定借款金额、借款期限、利率、还款方式、违约责任等重要条款,以便在纠纷发生时有据可依。

罚息规定

若借贷活动中涉及到违约金,则深圳中院规定,违约金不得超过逾期借款本金的5%。同时,无论借款金额多少,罚息不得超过逾期本金的万分之五,即每天约为人民币5元。

通过对民间借贷纠纷的审理,深圳中院不仅能够帮助当事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还能够推动监管机制的完善和优化。对于整个社会来说,这无疑是一件好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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