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出的通知,自2021年8月1日起,东莞公积金异地贷款需要具备以下户籍要求:
申请人的户籍应为东莞市本市户籍,且已缴存住房公积金12个月及以上,且连续缴存6个月及以上,且当前公积金账户余额能够支付当期月供和剩余贷款本金25%以上的金额;
申请人的配偶若名下无房产,则需满足同样户籍要求;若名下有房产,则需提供不动产权证明或抵押贷款的房屋产权证明;
申请人和其配偶的社保需在东莞缴纳,且至少连续缴满6个月,或可以提前缴纳12个月的社保;
申请人的年龄应在22周岁-58周岁之间,且职业稳定,有合法稳定的收入来源;
申请人的信用记录良好,无不良信用记录。
若以上要求均满足,则可以通过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或移动端APP进行申请,审核通过后即可办理公积金异地贷款。需特别注意的是,异地贷款申请人还需提供购买房屋的合同、首付资金证明、银行流水等相关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