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了解决普通职工住房困难问题,推出了“住房公积贷款”政策。
1.贷款对象符合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的职工,且缴存职工住房公积金不少于36个月。
2.贷款用途翻修、扩建、自建、购地建房等住房贷款用途。
3.贷款额度最高贷款额为家庭住房总价值的80%(含赠送价值),贷款额度最低为2万元。
4.还款方式采用等额本息还款方式,最长还款期限不超过25年,借款人必须提供按揭房产担保。
5.申请流程职工提供申请资料,经住房公积金部门审核通过后,由申请人向银行申请发放贷款。
6.注意事项申请人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和还款能力,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不得出现信用记录等不良纪录。
总之,东莞住房公积贷款政策为广大职工提供了一条贴心便捷的房屋购置渠道,使人们用更易承受的方式实现置业梦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