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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图书馆借钱规定是什么_深圳图书馆借钱规定详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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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图书馆是众多读者学习、娱乐和休闲的好去处,每天有数万人次前来借阅图书、参加文化活动、使用学习设施等。但是,借阅图书时很容易出现一些问题,尤其是逾期未还或损坏图书等情况。因此,深圳图书馆制定了借书规定,以保障图书馆的正常运作和读者权益。

不同类型的图书有不同借阅期限,最长不能超过30天。借阅期限到期后,借阅者必须返还图书。如果需要继续借阅,可以通过网上图书续借或到图书馆办理续借手续,最长续借一次,续借期限同首次借阅期限。

在借阅期限内未按时归还图书的,将按照规定收取逾期罚款。逾期未还1天罚款0.1元,最高不超过原书价格的5%。逾期7天以上未归还的,系统将自动扣除读者押金并注销账户,同时列入信用黑名单。

图书丢失或损坏:图书遗失或损坏,借阅者应当按照图书原价赔偿。如不履行赔偿义务,将被暂停借书和使用图书馆其他服务。

因为一些过错,如违反图书馆规定或干扰他人学习等,图书馆有权利对借阅者进行限制,并对其借书进行特殊处理,甚至永久禁止该读者进入图书馆。

深圳图书馆鼓励广大读者自觉遵守借书规定,自觉维护图书馆秩序,共同推进文化事业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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